7月25日,为切实做好2018年火把节期间藏区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工作,确保我县节日期间食盐市场的稳定,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按照凉山州经信委《关于开展食盐市场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凉经信﹝2018﹞280号)相关要求,县发改经信局和食药工质局于2018年7月25日组织开展了木里县食盐市场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大型超市、较大型餐饮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零售食盐商铺进行了抽查。 经查目前发现如下问题:1.我县只有两家企业拥有食用盐专营许可证,但以上两家企业的许可证均未进行过年审及换证。2.有部分小超市及零售店票据不全,无法追溯食盐来源,无法确定食盐购进处是否有食盐批发资质,存在一定隐患。针对此次联合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商家我局同食药工质局已做出相关要求:1.按照《盐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两家企业及时重新进行年审及备案。2.对零售盐小超市无法提供食盐购进票据及购进处食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要求其停止售卖食用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