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保局兰贵富副局长带队到杨房沟水电站进行检查。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和监测站工作人员主要查看了电站的环评手续和工程建设情况,以及排污费文件。在检查中发现,杨房沟水电站的工程建设全权交予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负责,但该公司未按环境影响评价书和批复的要求,建设低线混凝土拌和系统的沉淀池时,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和使用;左岸进场交通洞建设中未按要求建设使用DH高效污水净化器。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取证,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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