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 (公章):木里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杨雪峰
编 制 时 间: 2015年8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四 川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印 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木里县2015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0.831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8.8154
土
地利用现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 计
4.1472
6.6840
(一)农用地
5.9872
3.0671
2.9201
其中
耕 地
1.4428
0
其中:基本农田
林 地
3.2209
3.0171
0.2038
(二)建设用地
2.0158
(三)未利用地
2.8282
1.0801
1.7481
分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号地块
0.1839
公共设施用地
2号地块
0.1402
3号地块
0.2258
4号地块
0.1808
5号地块
0.0688
水工建筑用地
6号地块
0.0991
7号地块
0.3527
8号地块
0.2483
9号地块
0.07
10号地块
0.1412
11号地块
0.7182
12号地块
0.1231
批发零售用地
13号地块
0.0259
14号地块
0.0160
15号地块
0.0765
16号地块
0.0913
17号地块
0.0509
18号地块
0.1302
19号地块
0.1441
20号地块
0.1528
21号地块
0.2413
22号地块
0.0926
23号地块
1.4081
24号地块
0.4727
25号地块
0.1
26号地块
0.3919
27号地块
0.8660
28号地块
1.8402
29号地块
0.2506
30号地块
1.8679
31号地块
0.06
续一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预审机关
批复文号
预审意见:
项目批准
文 件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建设规模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工程概算
功 能 分 区 名 称
用 地 面 积
续二
县(市)人民政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市(地、州)
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审 查 意 见
人 民 政 府
备 注
填表人:李勇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
划
级
别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乡 级
符合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若使用结转计划和上级计划指标,请予说明:
用地计划指标请州政府统筹解决
三、补充耕地方案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对应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
木里县俄亚乡立碧村土地开发项目
补充面积
补充耕地
方 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已补充
耕地面积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验收单位及文号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计划补充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2015-2017
11等旱地0.2912公顷
政府出资
12等旱地1.1516公顷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土地现状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乔瓦镇、瓦厂镇、水洛乡、俄亚乡、白碉乡、后所乡、列瓦乡、依吉乡、固增乡、茶布朗镇、李子坪乡、麦日乡、沙湾乡、下麦地乡、唐央乡、屋脚乡、卡拉乡
村 组
白碉乡白碉村中组,茶布朗镇东子村益当组,俄亚纳西族立碧村四川坪子组、大村五组,固增乡固增村约呆组,后所乡岩里村奓口石组、后所乡呷古村呷古组,卡拉乡玛瑙村四组,李子坪乡黄泥巴村黄泥巴,列瓦乡洼下村母猪坪组,麦日乡哈朗村俄西组,乔瓦镇簸箕箩村簸箕箩组、锄头湾村鲁珠沟组、锄头湾村锄头湾组,沙湾乡纳瓦村纳瓦组,水洛乡平翁村新藏组,唐央乡桐窝村下通坝组、普尔村瓦朗组,瓦厂镇桃坝村日邦店组,屋脚乡屋脚村屋脚组,下麦地乡下麦地村纳地组,依吉乡麦洛村树坝组
状 况
拟征占用的土地权属合法、四至界限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面 积
征地统一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1亩以上
1亩以下
耕
地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1.80-2.595
10
6
费 用 标 准
按耕地标准一半计算
园 地
0.4191
牧草地
0.6519
其他农用地
0.2025
农村宅基地
1.4585
工矿仓储用地
0.5573
水 域
未利用地
其它费用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1.947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1.9366
构建筑物补偿费
77.8340
征地总费用
289.714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3.3444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4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85-3.96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
用地单位安置
农业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留地安置
土地开发整理安置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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