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伍松主持召开十二届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给予木里县公安局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事宜、将木里大寺滑坡点和乔瓦镇达瓦小学滑坡点及畜牧局东侧滑坡点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等事宜。 会议认为,2014年,木里县公安局结合藏区维稳工作实际,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测评中,安全感测评第二名、满意度测评第五名,综合排名第五名,凉山州第一名。被评为2014年度藏区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全州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4年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全州公安机关实现4年命案全破先进单位、2014年全州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工作成绩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认可。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使木里县持续成为全国最稳定藏区县之一,营造了“社会治安好,警民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 会议议定,一是同意给予木里县公安局、木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宁,城关派出所所长刘德祥、教导员毛明友,法制大队大队长邹林,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正发,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董华冰,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林仕兴,交警大队事故特勤中队中队长刘勇,禁毒大队教导员杜强,下麦地派出所所长裴林,俄亚派出所副所长扎拉11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二是县纪委监察局要对拟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且无问题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将木里大寺滑坡点、乔瓦镇达瓦小学滑坡点和畜牧局东侧滑坡点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的说明。 会议议定,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50号)规定,同意将木里大寺滑坡点、乔瓦镇达瓦小学滑坡点和畜牧局东侧滑坡点纳入抢险救灾工程。二是三处滑坡点勘察设计费由分管副县长和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工程概(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川财投〔2013〕145号)要求与设计单位洽谈。三是县政府办要尽快完善畜牧局东侧滑坡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维稳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人员安全撤离工作组和治理处置工作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贾德全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继川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按照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监督。四是畜牧局东侧滑坡点人员安全撤离工作责任主体为县农牧局和乔瓦镇党委政府,负责受灾群众安全撤离工作;治理处置工作责任主体为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负责治理处置工作。五是对畜牧局东侧滑坡点涉及群众的撤离应急救灾补助费由三个月每户2000元提高至每户3000元(干部职工家庭除外)。六是县政府办要结合木里县实际,尽快出台《木里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