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流程


来源:县公安局 时间:2015-10-31 09:32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一)凡需申请来县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0600042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202000103 网站标识码 5134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