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无职业人员入户材料清单


来源:县公安局 时间:2015-10-3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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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原件
军(警)官证、任职命令 原件和复印件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审批表 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
随军家属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州外的提供)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部队营房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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