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项目变更加注申请条件


来源:县公安局 时间:2015-10-31 18:04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0600042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202000103 网站标识码 5134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