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残疾人教育就业指南(扶残助学) |
办理部门 |
残疾人联合会 |
责任处室 |
教就股 |
法律依据 |
《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里县扶残助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
申报条件 |
1、残疾人本人或者重度残疾人子女均可享受。 |
2.需要乡(镇)填写《木里县残疾人扶残助学申请表》、乡(镇)开贫困证明、学校开在校证明、大中专需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木里县扎昌街(木里县残疾人联合会) |
法定期限 |
每年自受理之日起到8月31日前截止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6523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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