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初中借读办事指南 |
办理部门 |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
责任处室 |
教育股 |
法律依据 |
四川省《九年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
办理流程 |
1、借读接收学校申请同意, 2﹑借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3﹑原学籍所在地学校同意, 4﹑原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5、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借读手续; |
申报条件 |
户口簿 父母工作证 |
申请材料 |
拟往父母工作地借读的顺提供户口簿,父母在借读地的暂住证或工作证;需由亲属照管或抚养监护学生须提供父母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受理形式 |
网上或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木里县乔瓦镇新兴路102号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652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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