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发〔2010〕93号)和《中共木里县委办公室、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木委办〔2011〕6号),设立木里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运输及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州、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征收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干线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和监督执法。 二、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涉及全县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路运输、水域运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全县交通建设,交通公路运输、水域运输等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路、水域运输等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交通、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完成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公路运输任务,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四)负责管理、培育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承担全县公路客货运输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配件销售市场、运输服务辅助业市场、汽车租凭、出租汽车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营运机动车技术监测、运输争议仲裁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水路、码头、岸线、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定额、质量管理;依法监督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 (六)指导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七)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济贸易、引进外资、开展对外交通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交通科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交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安全、节能、设备管理以及质量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交通行业有关的投资、信贷和其他经济政策。 (十)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交通法制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并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交通联运市场培育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交通扶贫计划、年度计划;组织交通扶贫工程招标、投标、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承担省、州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木里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的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报道、档案、印鉴、接待、督查督办等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行业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融通、调度、结算和建设项目的拨款;编制汇总财务计划预、决算,劳动工资及报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及引进外资工作;负责完成财务档案的归档、立卷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水、电的管理;负责州、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事宜。 (二)计划工程管理股 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以及指导交通行业的统计、预测、信息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等);指导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培育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负责编制交通扶贫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扶贫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公路管理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境内驿道(桥梁)的检测、维修工作;负责编制交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全县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 组织拟定全县交通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以及指导农村公路的统计、预测、信息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县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等);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培育管理农村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负责编制交通扶贫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扶贫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公路管理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及年度养护计划,并按照上级批准的计划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公路保通应急预案,履行责任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保障公路畅通;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评以及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的初审;对公路养护管理以及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 (四)交通运输管理股 ?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各项消防、劳动、生产、技术设备等生产安全的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向局属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接待受理本系统的来信来访事宜,协调处理本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五)法规股 负责拟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运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意见;培育和管理道路、水运等运输市场;指导、监督各类运输营运手续的办理和辅助业的开业审批及年度审验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的运政管理和港航监督;负责运输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县汽车客货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汽车场站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 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法制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组织拟定行业立法规划,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六)海事股 ?? 负责水运,航道管理;水运,航道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航道信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