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基础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 [2017]560号),凉山州农牧局《转发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凉农 牧函[2017]209号)要求,针 对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需整改问题, 7月26日至29日,县农牧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畜牧站、疫控中心,动监所技术人员组成畜禽养殖污染督查组,分别深入到乔瓦镇、列瓦乡、项脚乡、西秋乡养殖场(户)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现场督查指导,通过对养殖场(户)环保手续,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养殖污水粪便排泄情况及污染物综合利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发现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薄弱,粪污处理规模较小,养殖污水粪便直排现象仍然存在,通过与 养殖业主进行交流沟通,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户是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应严格落实畜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二、县农牧局引导养殖场(户)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生态治理,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工作。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与投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投入力度,力争全县农牧产业融合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清洁可控、环境持续改善,把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