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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改方案


来源:木里县环保局 时间:2018-05-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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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饮用水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结合我县水源地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2017全省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攻坚行动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杜绝在保护区内建办各类企业,严禁生产废水排入,加快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切实做到全面整改、抓紧整改、彻底整改。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省、州、县环保职责分工方案要求,切实做到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厘清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县城集中式饮用水鲁珠沟水源地排查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句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三)坚持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性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2018年11月底前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鲁珠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4户住户搬迁。

  整改措施:

  (一)由乔瓦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开展相关调研活动。

  (二)由鲁珠沟所在地乔瓦镇政府、李子坪乡政府结合木里的相关搬迁政策提出可行方案,报县政府研究。

  (三)对请拆后的土地实施植被修复。

  牵头督办领导:副县长张超、副县长乔林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规建局,县国土资源局,乔瓦镇和李子坪党委、政府。

  责任人:县规建局,县国土资源局,乔瓦镇和李子坪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

  99个重点问题调度模板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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