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凉山州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食药监办[2016]52号文件精神要求,立即开展部署药品抽验工作。我局于2016年5月9日开始,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对全县四个片区15个乡镇卫生院和1家乡镇药品零售药店、1家村卫生室、城区3家药品零售药店、2家城镇医疗机构共计22家进行了药品抽检。结合辖区实际,以流通环节为重点,对2015年《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进行全覆盖抽验。同时加强对基层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样。共抽验25个批次,其中10个评价性抽验、15个监督性抽验。按时完成药品抽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