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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木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凉山州木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州木里县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该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80 万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到我院进行检查、指导、验收工作生活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1 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综合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

  凉山州木里县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2014年预算

(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1.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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