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木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州木里县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该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80 万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到我院进行检查、指导、验收工作生活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1 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综合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 凉山州木里县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
2014年预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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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8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 |
其中: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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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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