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凉山州财政局汇总,2015年木里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122.99万元,较2014年减少242.12万元,下降17.7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1.45万元,较2014年增加54.65万元;公务接待费251.54万元,较2014年减少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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