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木里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木里县县本级部门、各乡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512万元较2017年的1598万元减少86万元,下降5.3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662万元,减少78万元,下降10.54%;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0.93%。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8日
版权所有: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制作维护: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0500518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2202000103 网站标识码 5134220001